走在城市的街头总有一些细节因个别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而成为与城市形象较不协调的画面:残缺不全的公共健身器材、被乱涂乱画的公交车座位,伤痕累累的公交候车亭等等。 公共设施是城市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部分,不仅方便市民生活,也是展示城市魅力的重要载体,因此爱护公共设施应该是全体市民的共识。然而,我们却经常看到城市公共设施屡屡被一些不讲文明的人当成了随意摆弄的“出气筒”而遭到损害,公交候车亭上的广告牛皮鲜屡除不掉,公交站台玻璃座椅肆意被破坏,这些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与公共道德背道而驰,已经成为城市管理的痼疾,既损坏了公共设施,更伤害了我们城市的文明。 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为什么难以根除,这和很多人的文明意识有很大关系。很多人认为公共场所是“公共的”,损害了也不影响谁,没人会指责,也没有监督和舆论压力,因而形成了一种自以为是的、从众的无意识状态。 其实对一些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法律有相应处罚规定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治理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这个顽疾,还需要**、社会、个人齐抓共管方能见效。 维护好公共设施是每位市民应担负的责任,就像爱护我们自己家的东西,如果市民都能勇敢地站出来,对这些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相信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会越来越少。